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广东低、中放固体废物北龙处置场运行许可证〉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有关信息的函》(广核保函〔2020〕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我局认为你公司有关法定代表人信息的变更符合我局有关许可证管理程序的要求,同意你公司持有的《广东低、中放固体废物北龙处置场运行许可证》(国核安证字第1107号)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国环放废处置证〔第2号〕)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家权。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