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式启动碳排放交易

11月26日,上海市碳排放交易正式启动。至此,上海企业碳排放量有了硬约束,排放单位可以通过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购入或售出其相对实际排放不足或多余的配额,以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碳排放交易主要是指政府将碳排放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并在一定的规则下向其分配年度碳排放配额。根据总体安排,上海市公布了已参加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名单,在2013年至2015年的试点阶段,上海纳入配额管理范围的试点企业有191家,主要为钢铁、化工、电力等工业行业,以及宾馆、商场、港口、机场、航空等非工业行业。试点阶段,企业2013—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额全部实行免费发放。

上海在推进碳交易试点工作中坚持制度先行,建立了一套全新的碳排放管理制度,包括《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以及《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等制度规定。上海在国内率先制定出台了碳排放核算指南及各试点行业核算方法,确定了本市碳排放统一的“度量衡”。同时,在分配方法方面,采用了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历史排放法”和“基准线法”,并结合上海实际进行了深化和完善。上海对工业(电力除外)以及商场、宾馆等建筑采取“历史排放法”,即基于企业历史排放水平,结合先期减排贡献确定其碳排放配额;对电力、港口、机场、航空等采用“基准线法”,即基于其排放效率和实际业务量确定企业年度碳排放配额。此外,上海对试点企业的配额管理比较明确,一般情况下年度配额基本没有随意调整的余地。

上海将年度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纳入配额管理范围,并设定了试点期间企业各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要求。要求达到一定排放规模的企业每年编制本企业碳排放报告,并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企业每年按照实际排放量进行清缴,配额不足以履行清缴义务的,可以通过交易购买;配额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交易。

碳排放交易是一种制度创新,既利于以市场化途径实现减排,又利于建设新型要素市场。上海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首先是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的战略任务,适应应对气候变化新要求;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职能;还要注重符合上海实际,力争与国际规则接轨。通过碳排放权的交易,同一行业的企业之间将会实现利益结构的优化,高出行业排放水平的企业将把利益让渡给排放水平低的企业,这将是行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杠杆。不同行业之间也能通过利益调整进行结构优化,这样将提升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