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平台

       根据《福建省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调节实施细则(试行)》,经省工信厅研究决定,省节能中心通过单向竞价方式向市场投放用能权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有申购意向的用能单位应当于2020年7月9日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申购申请,完成报名。

  二、竞价起止时间

  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9:30-15:00;

  三、投放对象资格要求

  2019年度清缴履约存在指标不足情况的实盘交易试点企业方可作为意向申购方参与此次指标申购。

  四、挂牌价格

  此次投放指标的挂牌价格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期间实盘交易市场挂牌点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的1.05倍。

  五、指标投放总量及申购数量要求

  此次投放的指标总量不高于70万吨标准煤。意向申购方的申购数量应当为实际指标缺口量且为100的整数倍。意向申购方所购指标只能用于本企业2019年度履约清缴,不得用于市场交易。

  六、指标投放方式

  本次投放以单向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意向申购方通过交易系统按照提交申购申请时确定的申购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时,意向申购方交易账户内可用资金余额应当不少于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和。单向竞价交易方式的具体规则参见《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规则(试行)》。

  七、交易保证金

  意向申购方提交申购申请时应确定申购数量并支付交易保证金,交易系统在收到申购申请后将冻结交易账户中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计算公式:

  交易保证金=挂牌价格×申购数量×10%。

  交易保证金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请意向申购方确保在报名前已办理“银商关联绑定”手续,并将足额资金转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账户中。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中未尽事项,按照《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调节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规则(试行)》规定执行。

 

       联系人:江勇翔(省节能中心),0591-87520239

           胡以超、李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0591-88612765/88612729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2020年7月7日 

来源:海峡股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