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休市安排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湖北省市场情况,现将本中心2017年清明节休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2017年4月1日(星期六)至2017年4月4日(星期二)休市,其中4月1日(星期六)和4月2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4月5日(星期三)起正常开市。
特此公告。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8日
来源: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