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湖北碳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碳金融产品在企业碳资产管理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我中心现公开招募第四批托管机构。请有意向成为托管机构的企业按照《托管业务实施细则(第二次修订)》要求,在2017年4月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我中心企业服务部。 特此公告。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
来源: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