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市场风险,规范托管业务,我中心现对《配额托管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做如下说明:
托管协议到期时,受托方返还委托方相应的碳资产,返还的标的物和数量必须与托管时一致,即托管的是配额必须返还配额,托管的是CCER的必须返还CCER。
本说明适用于湖北碳市场当前进行中及今后发生的托管业务,即日起生效。
特此说明。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来源: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