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休市安排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结合本市场情况,现将2014年清明节休市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清明节:47日(星期一)休市,48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特此公告。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来源:深圳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