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本市场情况,现将2016年清明节休市有关安排公告如下: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休市,4月5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特此公告。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来源:深圳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