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本市场情况,现将2017年清明节休市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休市,4月5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另外,4月1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特此公告。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来源:深圳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