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休市安排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本市场情况,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休市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元旦:11日(星期日)至12日(星期一)休市,13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二)春节:127日(星期五)至22日(星期四)休市,23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另外,122日(星期日)、24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特此公告。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深圳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