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未按时足额履行2017年度碳排放履约义务的碳交易管控单位(以下简称违约单位)名单及责令其补交的配额数量公布如下:
序号 |
未履约管控单位名称 |
应补交配额数量(吨) |
1 |
深圳华祥荣正电子有限公司 |
11499 |
2 |
深圳市华祥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7195 |
3 |
深圳市佳信达印务有限公司 |
6191 |
4 |
深圳新创捷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12851 |
5 |
深圳艾迪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6280 |
6 |
深圳市迪凯特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20445 |
7 |
深圳统信电路电子有限公司 |
13279 |
上述违约单位应于2018年7月10日前通过注册登记簿系统补交与其2017年度超额排放量相等的配额。若逾期未补交足额配额,我委将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于2018年7月15日前从违约单位的注册登记簿账户强制扣除与其超额排放量相等的配额,不足部分从其2018年度配额中直接扣除,并依法对违约单位处以超额排放量乘以2018年1月至6月深圳碳市场配额平均价格三倍的罚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来源:深圳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