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企业2018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安排,我局已确定了承担2018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务的相关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核查机构”,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核查机构将于近日赴现场开展核查,请各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核查的协调和联系工作,加强与核查机构的沟通协调。

二、请提供一定的场地和复印、打印等办公条件,并提前准备好与碳排放相关的台账、凭证等材料(材料具体要求由各核查机构明确)。

三、请对核查人员的核查行为实施监督。若发现核查人员在核查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反馈至我局。(纪律监督电话:62123126)

附件:本市2018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务分工

联系人:乔 静,62123126;朱 毅,23115656。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5日


附件:本市2018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务分工


序号

行业领域

核查机构

1

钢铁、民航、水运

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公司

2

电力、热力

上海市信息中心

3

玻璃、港口、有色、水泥

上海同标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

建筑、食品等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5

石化、化工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6

化工、纺织等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7

建材、设备制造

上海市能效中心

8

汽车、水生产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9

电子、造纸

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