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第一次)公告

2014年度广东省碳排放

配额有偿发放(第一次)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第197号)及《广东省201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2014〕495号),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碳所)将于2014年9月26日举行2014年度有偿配额竞价发放(第一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总量

本次发放有偿配额总量为200万吨。

二、发放时间

2014年9月26日9:30-11:30,13:30-15:30;

三、竞买人资格

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和符合规定的其他机构及组织。

四、竞买底价

竞买底价为每吨25元人民币。

五、竞买量

控排企业和新建项目企业不限制单次竞买量及总竞买量,其他机构及组织单次竞买量(单笔申报)不得低于5000吨。

六、成交方式

采取统一价成交方式。发放时间结束时交易系统将所有竞价申报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排序,价格相同的申报按照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当申报总量不大于发放总量时,所有的申报均按最低申报价成交;当申报总量大于发放总量时,按竞价申报排序先后成交,成交价统一取竞买成功者当中的最低申报价。

七、竞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