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基金等非法人机构开户和上调投资者持仓量的公告

关于允许基金等非法人机构开户和上调投资者持仓量的公告

 

为培育形成多层次的碳市场体系,持续活跃碳交易,推动广东省碳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允许基金等非法人机构开户和上调投资者持仓量,具体如下:

一、允许基金、信托等非法人机构在广碳所开户。

广碳所将放开基金、信托等非法人机构开户的限制,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一)非法人机构向广碳所递交开户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二)由广碳所对以上所有材料进行审核。

二、将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的持仓量上限由300万吨调整至800万吨。

 

附件1.非法人机构开户申请材料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来源: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