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低碳应用示范光电控水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低碳应用示范光电控水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 14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H-2020-195

项目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低碳应用示范光电控水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61076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61076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低碳应用示范光电控水工程项目。

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安装2套光电控水系统总装机容量60KW,水泵15KW,扬程30m,日出水量约2000m3。太阳能电池板,配套建设桩基、钢架、防雷接地。冲打林村地块设有1间设备机房,配套建设机房管线、照明、防雷接地工程,给水管道敷设(主管PVC DN100耐压Mapl.60、预留接口支管PVC DN80、65、50、40耐压Mapl.60),可解决琼中县长征镇冲打林村上埇、什母龙等片区850亩和营根镇新市村委会新市村780亩共计1630亩水田、坡地、琼中绿橙、柚子、百香果等热带水果林、经济作物地、桑蚕及石斛、西瓜种植的灌溉问题。

3 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 工期:90日历天。

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 采购审批预算价:1756107.63元,报价超出谈判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税务机关章);3.3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企业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3.5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至 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702

方式: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有效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相关资质(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4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3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4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盘股长13876418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702室            

联系方式:张工18100960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81009607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