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 2020 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的中标公告

 

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连平县林业局的委托,于2020 0508 日就连平县 2020 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441623-202004-004-001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3-202004-004-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 2020 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34,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和平县盛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小拉  地址  阳明镇龙湖小区蓓蕾楼B栋5楼      

2:中标供应商名称  连平县嘉友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黄俊辉  地址  连平县忠信镇径口新村      

3:中标供应商名称  河源市钦坚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钦坚  地址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南161号       

4:中标供应商名称  河源市立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晋柱  地址  河源市河源大道北80-2A-202房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连平县2020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项目 / 一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3486206.77
           
           
           
           
           

七、评审日期:2020-05-08评审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褚太恒(组长)成员: 梁坤南、钟杰姿、陈新光、郑洪文(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有关标准收取收费金额:52292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组建的资格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资格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照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1、连平县嘉友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深圳市万年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3、河源市钦坚林业发展有限公司;4、和平县盛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5、河源市立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6、梅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7、中山市三乡晋安造林绿化有限公司7家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审查,进入下一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经审查1、连平县嘉友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2、深圳市万年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3、河源市钦坚林业发展有限公司;4、和平县盛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5、河源市立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6、梅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7、中山市三乡晋安造林绿化有限公司7家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步评审。

3)评标委员会就商务及技术、价格三方面进行评审,最终排序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

得分

综合

得分

排名

1

连平县嘉友生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

37.80

9.14

96.94

2

2

深圳市万年春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50.00

29.60

9.00

88.60

5

3

河源市钦坚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

37.80

8.56

96.36

3

4

和平县盛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50.00

38.20

9.11

97.31

1

5

河源市立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50.00

36.20

9.15

95.35

4

6

梅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50.00

28.80

8.57

87.37

7

7

中山市三乡晋安造林绿化有限公司

47.00

30.40

10.00

87.40

6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联系电话:0762-332368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279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号2715、2716房
联系人:覃永炎联系电话:0757-82905071
传真:020-80672923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连平县林业局地址:连平县城环城西路10号
联系人:谢继东联系电话:0762-4332335
传真:0762-4332335邮编:5171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9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