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开展抵质押业务的收费行为,结合原《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资源环境要素抵、质押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收费情况,特制定本收费标准。
本收费标准使用范围包括排污权抵押业务、碳排放权质押业务。具体业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排污权抵押业务收费标准
按抵押物所占融资金额部分的千分之一收取,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万元。上述收费在办理抵押备案手续时收取。
(二)碳排放权质押业务收费标准
根据质押登记数量,按0.05元/吨的标准收取,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万元。上述收费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时收取。
本收费标准由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2022年9月30日
来源:海峡股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