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0〕54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发布2010年第一批北京市社会化环境
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单位进行了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审查,现将2010年第一批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通过认定的单位要按规定在公布认定的监测项目范围和有效期内,按市场机制承担委托的监测业务;在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中,严格执行《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如有违规行为或群众举报,将依据《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2010年第一批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0年第一批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结果
监测机构名称
北京市康居环境检测站
能力认定编号
106201003021001
有效截止日期
2011年3月2日
认定项目
监测
类别
监测项目个数
监测项目明细
废气
19
二氧化硫、苯、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氮氧化物、油烟、烟尘、林格曼黑度、甲醛、非甲烷总烃、氟化物、硫酸雾、氯气、镉、镍、锡、铅
废水
20
pH值、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硫化物、色度、总磷、总铬、总镉、总锰、总镍、总铍、总铅、总铜、总锌
噪声
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监测机构名称
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能力认定编号
106201003021002
有效截止日期
2011年3月2日
认定项目
监测
类别
监测项目个数
监测项目明细
废气
18
硫化氢、氯气、氯化氢、氟化物、沥青烟、铬酸雾、氰化氢、一氧化碳、硫酸雾、丙烯腈、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烟、镉、镍、锡、铅
废水
34
pH值、悬浮物、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总氰化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甲醛、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六价铬、总铬、总银、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铁、总锰、总镍、总氮、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
噪声
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监测机构名称
北京奥达清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能力认定编号
102201003021003
有效截止日期
2011年3月2日
认定项目
监测
类别
监测项目个数
监测项目明细
废气
12
苯、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烟尘、油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粉尘、非甲烷总烃
废水
14
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pH值、化学需氧量、总余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铬、总磷、总氮、色度
噪声
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